酒駕買鹹酥雞鬼扯朋友所騎 法官看監視器狠打臉「幽靈抗辯不足信」

酒駕買鹹酥雞鬼扯朋友所騎 法官看監視器狠打臉「幽靈抗辯不足信」
酒駕買鹹酥雞鬼扯朋友所騎 法官看監視器狠打臉「幽靈抗辯不足信」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
屏東一名男子阿宇(化名)今年4月間在買鹹酥雞時與民眾發生口角糾紛,警察獲報到場處理時,意外發現他有酒駕行為,阿宇當場否認,辯稱機車是友人所騎,但警方要他提供友人的連絡資訊卻支支吾吾,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也拍到他本人騎機車的畫面,並沒有其他人身影,屏東地院法官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阿宇有期徒刑8個月。

判決指出,今年4月間,阿宇在住處飲酒,約莫3個小時後騎車至當地一間炸物店要買鹹酥雞,結果卻在店外等待時與民眾發生口角糾紛,警察獲報到場處理,聞到他身上濃濃酒味,酒測後酒精濃度達0.95毫克。

警方詢問阿宇交通工具,阿宇辯稱機車是由友人所騎,他們是雙載一起來買鹹酥雞,然後又鬼扯「我不知道他後來跑掉,他沒有駕照不敢來。」還說他下班騎車時酒精已經退了,流汗已經流光。辯稱沒有酒駕。

但屏東地院法官調閱沿途監視器影像畫面、以及警察職務報告等證據發現,僅拍到阿宇自己騎機車的畫面,並沒有拍到其他人身影,且阿宇對於友人的真實姓名、電話及地址等資訊也全然不知。

法官認為阿宇的說詞屬於幽靈抗辯,不足採信,考量到他過去有公共危險前科,遂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
照片來源:翻攝畫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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